公告事項

  •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存款人權益保障

    自民國100年1月1日起,每一存款人在國內同一家要保機構之存款本金及利息,合計受到最高保額新臺幣300萬元之保障。要保機構經主管機關或農業金融中央主管機關勒令停業時,存保公司應依下列方式履行保險責任:

    1.根據停業要保機構帳冊紀錄及存款人提出之存款餘額證明,將賠付金額以現金、匯款、轉帳或其他撥付方式支付。

    2.商洽其他要保機構,對停業要保機構之存款人,設立與賠付金額相等之存款,由其代為支付。

    3.其他要保機構或金融控股公司提供資金、辦理貸款、存款、保證或購買其發行之次順位債券,以促成其併購或承受該停業要保機構全部或部分之營業、資產及負債。

    存保公司為加強保護存款人及維護金融秩序,對於停業要保機構如有嚴重危及信用秩序及金融安定之虞者(系統性危機),存保公司理賠時,對存款人之保障得不以最高保額為限。此外,如果停業要保機構未能適時與其他金融機構促成併購,存保公司亦得設立過渡銀行,承受該機構之全部或部分之營業、資產及負債,以維持金融服務不中斷,並儘速促成其被其他金融機構併購。

    相關連結: 中央存款保險公司

  • 各項業務服務收費標準

    美濃區農會  各項業務服務手續費收費標準一覽表:

    單位:新台幣元                                                                                                        108.02.22起適用

    編號

    服務項目

    摘 要

    收費金額

    01

    領用空白票據

    酌收工本費

    每張 5 元

    對於使用票據有不正常現象之客戶,除應嚴格 控管領用票據外,為反應成本,酌收工本費。

    每張15 元

    02

    票據掛失止付

     

    每張 100 元

    03

    票據撤銷付款委託

     

    每張 100 元

    04

    申請票據信用查詢

    第一類票據信用查詢

    每份 100 元

    第二類票據信用查詢

    每份 200 元

    05

    存款不足退票違約金

     

    每張350 元

    06

    申請註銷退票紀錄

     

    每張 200 元

    07

    存單、存摺、金融卡掛失補發

    補發存單、存摺、金融卡

    每張/本/次100 元

    08

    印鑑掛失、更換

    印鑑掛失並更換新印鑑

    每次100 元

    09

    晶片金融卡密碼重設/解鎖

     

    每次 50 元

    10

    申請存款餘(存)額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

     

    每份100元

    11

    定存單質權設定

     

    每次200 元

    12

    調閱、影印傳票/交易憑證

    最近一年內

    每份50元

    超過一年須赴倉庫調閱者

    每次100 元

    13

    申請歷史交易明細資料

    每一帳號視為一份

    一份100 元

    14

    國內匯款

    票匯不限金額每筆手續費三十元

    每筆 30 元

    匯款人非本行存戶之現金匯款每筆在新台幣二百萬元以下者,收取匯款手續費100元,超過二百萬元者,每增加一百萬元加收50元(未滿一百萬元者以一百萬元計算);匯款人為本行存 戶者則依轉帳匯款收費標準計收。

    每筆 100 元

    加收 50 元

    轉帳匯款每筆在二百萬元以下者,收取匯款手續費 30 元;超過二百萬元者,每增加一百萬元加 收10元;未滿一百萬元者以一百萬元計算

    每筆 30 元

    加收 10 元

    15

    代收票據

    外埠票據

    每張 28元

    撤票

    每張 50 元

    16

    依執行命令繳付已扣 押債務人存款之款項

    102 年 1 月 1 日起之扣押案件,依辦理公務機關查詢及解繳扣押款收費作業要點辦理

    每張250元

    17

    聯徵查詢費用

    聯合徵信中心信用資訊查詢費用

    每筆300 元

    18

    補發抵押權塗銷同意書

     

    每份 100 元

    19

    申請電子土地謄本、地籍謄本

    依地政收費調整

    每張 20 元

     

     

     

  • 公務機關查詢及解繳扣押款收費標準

    公務機關查詢收費標準:

    資訊項目收費標準

    電腦列印資料

    每一客戶100元

    紙本貢料(例如各式單據、傳票、帳冊·等)

    每一客戶250元

    解散客戶扣押款等財產

    每一客戶100元

    批次查詢

    有備磁片

    999戶以内,每批次300元
    1000戶至4999戶以內,每批次800元
    5000户至9999户以內,每批次1200元
    10000户以上每批次1700元

    未備磁片
    人工登打

    每一客戶10元

    資訊人員
    程式設計

    本會信用部按查詢個案交由資訊人員個別程式設計
    者,本會信用部依程式設計開發所需時間每小時以
    800元計收。
    上述費用係依據中華民國軟體資訊協會101年度實訊
    委外服務人員計價參考要點,取系統分析人員計背基
    準與程式設計人員計費基準兩者平均後,再依每月23
    個工作日、每日工作8小時換算成時薪為800元/小時。

     

    依「農業產銷組織輔導辦法」或「農業產銷班設立暨輔導辦法」規定完成登記之產銷班員。

    貸款目的:

    提供產銷班班員投資於所經營的農場,或為擴大經營業務,發展自動化、資訊化及商品化等所需興修農業設施及購買農用資材、生產設備等資本支出及經常性週轉資金。

    貸款條件:

    1.貸款利率:年利率1.29 % (機動,依農委會規定)

    2.貸款期限:最長10年

    3.貸款額度:250萬元整

    償還方式:

    每月攤還本息(利用存簿轉帳)

    (※注意※ 未如期攤還之本金,改按全國農業金庫基準利率固定加碼 2.3 % 計息)

    申貸所需資料:

    本人及配偶身份證、印章、戶口名簿、土地權狀。

    費用:

    1.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費。

    2.聯徵及票信查詢費每人300元。

    洽詢方式:

    親至本會 或 電洽放款 (07)681-3311 分機 50、51、52

  • 農保注意事項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範本及相關規定問答集:

    農會信用部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範本及相關規定問答集─民眾篇:

    Q1.何謂臨時性現金交易?

    A1.係指民眾到非已開戶農漁會信用部辦理之現金交易,包括現金匯款、換鈔等交易。

    Q2:104年1月1日起民眾代理家人或公司至農漁會信用部辦理超過新臺幣五十萬元(含等值外幣)以上之現金交易(現金匯款、換鈔、繳費等臨時性交易)、多筆顯有關聯之現金交易合計超過新臺幣五十萬元(含等值外幣)以上,若不是到家人或公司的已開戶農漁會信用部需要出示什麼證明文件?

    A2:(1)個人戶:本人、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或護照,及代理事實證明。

    2)非個人戶: 法人或團體相關登記證照或立案證明文件(如:公司之為設立或變更事項登記表)、章程、營運地址、股東/出資人名冊、實質受益人(持有該法人股份或資本超過25%以上之自然人股東/出資人或其他具控制權人)身分資料、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及代理事實證明相關資料。

    (3)前述代理事實證明,是指由被代理人或委託人出具之授權書、委託書。

    Q3:續Q2,民眾代理家人或公司至農漁會信用部辦理超過新臺幣五十萬元(含等值外幣)以上之現金交易(現金匯款、換鈔、繳費等臨時性交易),或多筆顯有關聯之現金交易合計超過新臺幣五十萬元(含等值外幣)以上,到家人或公司之已建立業務關係之開戶農漁會信用部需要出示什麼證明文件?

    A3: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代理事實證明。外匯類交易另需依照中央銀行相關規定辦理。

    Q4:為何有時至農漁會信用部辦理現金交易(現金匯款、換鈔、繳費等臨時性交易)未超過新臺幣五十萬元(含等值外幣),農漁會信用部仍請客戶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A4:為控管現金臨時性交易遭利用於洗錢或資恐之風險,農漁會信用部受理此類交易時,會本於加強交易監控之目的,於必要時請客戶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Q5:為何農漁會信用部有時會請客戶說明資金來源及去向(如主要供應商名單、主要客戶名單等)或提供交易相關佐證文件?

    A5:為避免農漁會信用部提供之金融服務遭利用於洗錢或資恐,農漁會信用部必須確認客戶交易是合理的,且與客戶身分資訊相當,故必要時農漁會信用部會詢問客戶或請客戶提供相關佐證文件以協助確認。

    Q6:我擁有多個帳戶,且常將資金分配至不同帳戶,或在帳戶間移轉資金,這樣會被認為是洗錢嗎?

    A6:農漁會信用部會檢視帳戶交易行為與客戶身分、收入、營業規模或營業性質是否相當、是否具合理性及資金來源是否明確等相關資訊,以辨識是否為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

    Q7:如果不配合農漁會信用部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不願交代交易性質、目的或資金來源,會有什麼影響?

    A7:農漁會信用部對於不配合相關措施之客戶,對既有客戶得依據法令及契約約定,拒絕/暫停交易,或暫時停止或終止業務關係(例如:銷戶或停卡)。

    Q8:在什麼情況下,農漁會信用部會拒絕與客戶之業務往來,或拒絕建立業務關係、交易,甚至終止業務關係?

    A8:依據農漁會信用部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範本,農漁會信用部如遇到以下其中一情形,應予婉拒建立業務關係或交易,甚至暫時停止或終止業務關係:

    (1)疑似使用匿名、假名、人頭、虛設行號或虛設法人團體開設帳戶者。

    (2)客戶拒絕提供審核客戶身分措施相關文件者,但經可靠、獨立之來源確實查證身分屬實者不在此限。

    (3)對於由代理人辦理之情形,且查證代理之事實及身分資料有困難。

    (4)持用偽、變造身分證明文件

    (5)出示之身分證明文件均為影本。但依規定得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或影像檔,輔以其他管控措施辦理之業務,不在此限。

    (6)提供文件資料可疑、模糊不清,不願提供其他佐證資料或提供之文件資料無法進行查證。

    (7)客戶不尋常拖延應補充之身分證明文件。

    (8)建立業務關係之對象為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以及外國政府或國際洗錢防制組織認定或追查之恐怖分子或團體者。但依資恐防制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所為支付不在此限。

    (9)建立業務關係或交易時,有其他異常情形,客戶無法提出合理說明。

    (10)對於不配合審視、拒絕提供實質受益人或對客戶行使控制權之人等資訊、對交易之性質與目的或資金來源不願配合說明等。

    (11)其他依各農漁會信用部開戶約定事項或依法令規定辦理者。

    Q9: 農漁會信用部為因應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新法令,從何時開始實施?

    A9:新修正之洗錢防制法將於107年11月7日開始實施。

    Q10:什麼是法人或團體的「實質受益人」?

    A10:所謂法人或團體的「實質受益人」是指對該法人或團體「具所有權或最終控制權的自然人」。農漁會信用部應依序瞭解下列資訊,以確認客戶之實質受益人:

    (1)直接、間接持有該法人或團體股份或資本超過百分之二十五之自然人。

    (2)若依(1)未發現具控制權之自然人,或對具控制權自然人是否為實質受益人有所懷疑,應辨識有無透過其他方式對客戶行使控制權之自然人。

    (3)若依(1)及(2)均未發現具控制權之自然人時,應辨識高階管理人員(如董事或總經理或其他具相當或類似職務之人等)之自然人身分。

    Q11:持有法人股份或資本超過百分之二十五的計算方式為何?

    A11:除了直接持有法人的股份或資本外,應包含間接持有股份或資本的部分。例如:附圖 (Q11)中A君於甲公司的總持股比例為: 直接持股(15%) + 間接持股(15% x90%=13.5%) =28.5%。

    Q12:我是公司的負責人,到農漁會信用部為公司開戶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A12:除依過去規定提供貴公司之變更事項登記表及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外,需另提供股東名冊或出資證明及具出資超過25%之具最終控制權自然人、有權簽章人與高階管理人員之身分資料(如姓名、出生日期、國籍及身分證明文件號碼等) 、公司章程及營運地址相關資料,以利農漁會信用部確認並驗證客戶及實質受益人身分。

    Q13:承Q10,如果公司的出資人也是法人,到農漁會信用部為公司開戶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A13:公司戶之股東若為法人股東,仍應提供該法人股東的股東名冊或出資證明或經農漁會信用部認可的證明文件,直至辨識出有無直接、間接持有公司戶之股份或資本超過25%之具最終所有權或控制權自然人為止。如有直接、間接持有公司戶之股份或資本超過25%之具最終所有權或控制權自然人,應提供其身分資料(如姓名、出生日期、國籍及身分證明文件號碼等),其餘應準備之文件請參考前一題。

    Q14:承Q11,如果公司的實質受益人是外國自然人,是否需提供該名外國自然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如護照影本)?

    A14:應提供持有股份或資本超過25%之具最終所有權或控制權自然人之身分資料(如姓名、出生日期、國籍及身分證明文件號碼等)。

    Q15:農漁會信用部在確認或驗證客戶身分時請客戶提供的文件或資訊(如身分證明文件、護照影本、登記證照或立案證明文件、章程、股東名冊、主要供應商名單、主要客戶名單、交易相關佐證文件等),是否會被用於其他用途?農漁會信用部會如何控管?

    A15:除非取得客戶同意,農漁會信用部應為客戶保守秘密,並訂定客戶資料保密之適當政策及作業程序,以確保客戶權利,但以下情形不在此限:

    (1)    農漁會信用部依洗錢防制法或資恐防制法對法務部調查局申報或通報。

    (2)    主管機關另有規定。

    Q16:為因應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新制,確認客戶身分的措施修正後措施為何?

    A16:農漁會信用部確認客戶身分措施修正後列表如下:

    法規簡稱:

    「防制洗錢辦法」:農業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確認客戶身分時機

    修正後措施

    法規依據

    1.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時。

    確認對象:本人、代理人、實質受益人及高階管理人員。

    「防制洗錢辦法」第三條第二及四款。

     

    2.辦理下列任一臨時性交易-

    (1) 新臺幣五十萬元(含等值外幣)以上現金交易。

    (2) 多筆顯有關聯之現金交易合計達五十萬元(含等值外幣)以上。

    (3) 新臺幣三萬元(含等值外幣)以上跨境匯款。

    確認對象:本人、代理人、實質受益人及高階管理人員。

     

    「防制洗錢辦法」第三條第二及四款。

    3.發現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

    確認對象:本人、代理人、實質受益人及高階管理人員。

    「防制洗錢辦法」第三條第二、及四款。

    4.對於過去所取得客戶身分資料之真實性或妥適性有所懷疑時。

    確認對象:本人、代理人(如有)、實質受益人及高階管理人員。

    「防制洗錢辦法」第三條第二及四款。

    Q17:農漁會信用部會於何時執行既有客戶之持續審查?

    A17:農漁會信用部會考量前次執行客戶身分資料審查之時點,及所獲得資料之適足性後,在適當時機對既有客戶進行審查,並請客戶提供必要之資料以進行驗證。前開適當時機至少將包含:

    (1)客戶加開帳戶或新增業務往來關係時。

    (2)依據客戶之重要性及風險程度所定之定期審查時點。

    (3)得知客戶身分與背景資訊有重大變動時。

    為確保客戶於農漁會信用部進行之交易,與客戶及其業務、風險相符,農漁會信用部於必要時將瞭解客戶資金來源。

     

    相關圖片:

    農保注意事項:

    農會信用部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範本及相關規定問答集─民眾篇:

    農保注意事項 
    ※參加農保後,如有下列情形者,請向農會保險部重新辦理加保手續,否則會喪失農保資格。 
    一、戶籍遷出農會組織區域。
    二、戶籍遷出造成與農地所有權人不同戶或農地所有權人死亡。
    三、加保資格變動,例如農地移轉、租約到期、僱用關係變動等。
    四、戶籍遷出又遷回未重新辦理加保手續者。
    五、若會員、自耕農、佃農死亡或戶籍遷出,以配偶身份加入農保者,也隨同喪失農保資格。
    六、如要加入農保者,須取得加保農地及戶籍遷入(同一縣轄市)土地所有權人戶口滿一年者,方可申請參加農保。
    七、如已經參加農保者,以本人、配偶、同戶、直系血親、翁姑或媳婦所有農地(包括農、漁、牧用地)需平均每人面積0.1公頃以上、林地0.2公頃以上。    若土地面積不足者,請攜帶身份證、印章辦理退保。
    八、農民加保後雖按時繳納保險費,其間若有喪失加保資格情事,可能無法領取保險給付。
    九、參加農保被保險人辦理請領保險給付手續時,請依規定檢具申請前10日全戶戶籍謄本、土地登記謄本等資料或承租契約等相關文件。

    ◎若有疑問,請向農會保險部洽詢。

    洽詢電話:

    (07)6822710   (07)6813311  分機 #10 或 #22 

    相關連結:

    勞工保險局

    中央健康保險局

  • 票據、文件委外配送公告

    本會票據、文件配送服務委託 新加坡商德安中華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處理. 

    合約自110年2月1日至112年1月31日止

  • 信用部不良債權委外公告

     

    本會信用部不良債權委託九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處理. 

    九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資料如下
    一、營利事業名稱:九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統一編號:70546139
    三、資 本 額:登記新台幣壹仟貳佰萬元整 實收新台幣壹仟貳佰萬元整
    四、負責人:林資雄
    五、組 織:股份有限公司
    六、所在地:高雄市前金區中山二路505號7樓
    七、核准設立登記日期:中華民國89年4月14日
    八、營業項目:
    1.應收帳款收買業務
    2.逾期應收帳款管理服務業
    3.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管理服務業務
    4.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業務
    5.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業務
    6.不動產仲介經紀業
    7.徵信服務業
    8.國有非公用財產代管業
    9.租賃業

     

     

  • 金融卡每月非約定轉帳金額上限調整

  • 113年度金融知識線上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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